从上世纪中开始,各国知识产权立法逐渐走上一体化和趋同化的进程,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也大量吸收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在近年来的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也存在大量国外法律规则的引入和适用。 但是各国不同的法律传统和价值基础决定了不同国家在处理相似法律问题上还是存在许多差异, 国外的法律规则也均有其各自形成和发展的特定制度、经济、法律基础。无论是在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中,还是司法实践中,要充分全面地理解和准确把握特定法律规则的含义、适用条件都需要做到对相应规则的“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因此,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课程为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的选修课程,是在学生掌握本国知识产权法的基础上的专题比较法研究课程。
- 教师: 刘海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