섹션 개요


  •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本课程以国际比较法的视角,介绍国际经济法学科的最新发展。通过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学生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国际结算、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投资的基本法律制度,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和ADRs。此外,本课程将用专题讨论方式探究世界贸易组的法律问题和国际投资法律问题。

    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

    1)通过规范和实证研究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框架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2)形成一定的分析框架评价现有的国际经济法体系与现象;

    3)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规范运用于国际经济关系中个人、私法人和公法人之间的现实关系中。

    4)通过文献阅读、案例分析等方法,锻炼其对国际经济现象的分析、交流沟通与研究能力。

    三、教学方法

    本课程教学总课时为36课时。课时的安排从教学设计上采取授课和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周两个课时,每次围绕一个专题展开讨论:每位/组学生做专题讨论或案例分析(法律问题确定,法理意义、观点评论);然后全班展开讨论;最后由授课教师做归纳总结。

    四、课程材料

    Ray August: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 text, cases, and readings, Prentice Hall, 2012

    郭寿康、赵秀文主编:《国际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五、教学环节、内容及学时分配

    第一章 国际法与比较法导论

    学时:4

    教学要求:本章主要介绍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是学生了解国际法的产生和效力机制,了解国际关系中国际法的功能以及现实国际环境中国际法的运用的基本概况。同时了解世界上的主要法律体系。

    教学内容::

     一、国际法概念介绍

    1.    定义.

    2.    国际法与国内法与国际礼让

    3.法的含义

    二、国际法的形成

    1.    立法机构

    2.    国际社会的合意.

    三、国际法的渊源

    1.    国际法渊源的含义.

    2.    权威渊源国际法院宣章第38

    3.    国际条约与公约

    4.    国际惯例

    5.    普遍原则

    四、现实中的国际法

    1.国际裁判所中的国际法

    2.国内法庭中的国际法

    五、国际法的主体

    1.    国家

    2.    国际组织

    3.  国际法下的个人

    .   世界法律体系

    1.    法系的介绍

    2.    大陆法系

    3.    英美法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国际法含义与特征、国际的效力机制、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在国际与国内层面的适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异同、跨国公司  

     

    第二章 国际贸易法导论

    学时 2

    教学要求:了解国贸易法的概念和体系

    教学内容:

    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二、渊源与适用规则

    三、国际贸易法的历史发展

    重点、难点:

    国际贸易法的适用规则、贸易术语、INcoterms 2000,CIF, FOB,FCA

     

    第三章 国际货物卖法法_CISG

    学时 6

    教学要求:学生应该掌握国内立法、国际条约对国际货物贸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等问题。

    教学内容: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形成及适用范围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重点)

    三、买卖双方的义务(重点、难点)

    四、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重点)

    五、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重点与难点)

    重点、难点:

           CISG的适用范围、要约与承诺、要约的概念及效力、承诺的概念与效力、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卖方的义务、卖方违约救济方式、买方违约补救、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案例研习的一般方法

     

    第三章 国际运输法

    学时 4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各种国际运输方式的特点。掌握国际货物运输中海上运输的国际规则,主要是在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的异同。

    教学内容:

    一、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二、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适用

    三、海牙规则

    四、 维斯比规则

    五、汉堡规则

    六、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了解)

    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法律制度(了解)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A,  平安险

    B,  水渍险

    C,  一切险

    重点、难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法律适用、提单运输的特点、海牙规则、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免责、海上留置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第四章 国际支付的法律制度

    学时 2

    教学要求:了解国际支付的工具和法律规制。

    教学内容:

    一、票据支付与法律(次重点)

    1, 票据的种类和特点

    汇票、本票和支票

    2, 支付方式与法律

    3, 我国票据法与外国票据法的比较

    二、信用证(重点)

    1, 信用证的概念

    2, 信用证的作用

    3, 信用证的法律问题:UCP 600

    重点、难点:汇票、支票、本票、托收规则、信用证的法律特征UCP600的具体内容

      

    第五章 WTO与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

    学时:6小时

    教学要求:本章节阐述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介绍世界贸易组织机构和规则的框架。在具体制度和内容部分包括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的法律制度,反倾销法律制度,反补贴法律制度,保障措施法律制度,农产品贸易法律制度,纺织品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制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贸易与环境以及WTO争端解决机制。

    第一节 国际贸易管制概述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关于货物贸易的法律制度

    倾销与反倾销制度

    补贴与反补贴制度

    保障措施制度

    第五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政策评审机制

    重点与难点: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的法律制度,反倾销法律制度,反补贴法律制度,保障措施法律制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贸易与环境以及WTO争端解决机制。

     

    第六章   国际投资法 

    学时:6小时

    教学要求:本章教学目的在于通过教学使学生初步了解国际投资法的基本问题,一般性地把握关于建立国际投资新秩序的若干法律纷争问题,对外资的保护与鼓励措施,对海外投资的鼓励与管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保护投资的国际法。本章重点内容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投资的协议——《TRIMS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

     

    第一节  建立国际投资新秩序的若干法律纷争问题

    第二节  对外资的保护与鼓励

    第三节  海外投资的鼓励与管理

    第四节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第五节 保护投资的国际法

    第六节 国家与他国国民投资争议的解决

    重点与难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投资的协议——《TRIMS协议》。

     

    第七章 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机制

    学时 4

    教学要求:学生应该了解国际经济争议解决的种类和各自的特点,掌握国际商事仲裁运用过程中的法律制度。

    教学内容:

    一、国际经济争议的种类和其解决方法

    1  国际经济的种类

    2     解决不同国家国民之间的经济贸易纠纷的方法

    A 司法方法

    B 非司法方法

    二、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司法方法

    1  管辖权

    A 管辖权的冲突与平行诉讼

    B 如何解决平行诉讼

    2  国际商事案件的诉讼程序

    3  准据法

    4  法院判决及其执行

    5  我国对国际商事争议的法律制度

    三、ADR 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形式

    四、国际商事仲裁起源与发展

    1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  调整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

    3,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4  仲裁庭

    5, 仲裁裁决及其效力(重点)

    五、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重点)

    重点、难点:

    解决争议的司法与非司法方式、准据法的选择、法院的管辖权原则、证明外国法、仲裁协议的形式,内容与效力、仲裁裁决的作出及效力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依据、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和条件、我国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六、考核方式

    学生成绩组成由平时成绩(出勤、课堂提问、案例阅读报告等)、期末成绩组成,课程综合成绩:平时成绩×30 % +  + 期末成绩× 70%